

案例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行職務進行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律師事務所在組織上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它在規定的專業活動范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干業務組。律師事務所原則上設在縣、市、市轄區,各律師事務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有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也有律師個人開辦的個人所,律師合作開辦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的性質相同,只是名稱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它們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沒有什么區別。 合伙律師事務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1.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是證明你委托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代理你去完成一定民事活動的書面憑證。授權委托書一定要寫明委托權限,授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2.代理合同:該合同明確地詳列了你和你的委托代理人律師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當你填寫完上述文件并按規定交納了費用后,你就聘請了一名律師。
企業文化:
企業理念:與時俱進,勇于創新;企業精神:團結敬業,誠信為本;
企業追求:一流品質,一流服務;企業導語:四海風光集一島,萬洲國旅惠千家;
企業準則:用心做人,認真做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
企業公約:真誠服務、熱情周到、文明操作、禮貌待客、賓客至上、信譽第一;